行政長官李家超 3 月 26 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說,完成《基本法》第 23 條立法,國家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政府可集中精力拼經濟、拼發展,全面落實施政報告和財政預算案中推動經濟和發展的措施。(香港政府新聞網圖片)
「二十三條」立法,19 日於立法會全票通過。通過後當晚,在政圈朋友的群組中、社交媒體都被「洗版」,把消息奔走相告,互相祝賀,就如同過年過節,個個說新年快樂一樣;而在坊間,一般市民則由政府宣布重啟「二十三條」立法開始至立法會全票通過都沒多關注。雙方的冷熱形成了鮮明的對比,相映成趣。
香港就「二十三條」立法當然有憲制責任,在經歷過數年前的暴亂,特別是在現今國際局勢表面稍靜、實質兵凶戰危的當下,數日前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更警告世界地緣政治緊張局勢和不信任已將核戰風險推升至數十年來最高點,可見「二十三條」立法,是有一定緊迫需要。
但政圈熱、民間冷的這個現象,我們又是否可以忽略?過了就萬事大吉?治了就一定能興?港府當然明白答案是否定的,所以打算解決了「二十三條」立法問題後,就全力以赴「拼經濟、謀發展、惠民生」。今屆政府辦實事的決心,筆者不會懷疑,但有決心,有心有力又是否一定做得好、有好成果?
在香港各區的街頭,普遍可以見到在拾荒的貧苦基層長者,當中不少是以此為生。(本文作者無雙直傳攝)
單單以垃圾徵費為例,政府能從善如流,推遲實施確是有聽到民間的聲音。但推遲後,政府的策略是期望以講解和解釋令民間能完全接受政策,是否太天真?
早前,筆者到某間小酒樓參加春茗,大家就談到,垃圾徵費雖然推遲,但到實施時,還是不知怎算好?該酒樓經理更表示,現在每天用三十個黑色垃圾袋,到時最大的收費垃圾袋容量只有現用的一半左右,到時一日起碼要用六十個,以 11 元一個計算,六十個即要花 660 元一天,一個月因此而增加的成本開支近 2 萬元!而且該家小酒樓丟垃圾的方式是丟在街外的食環署垃圾收集車,如果到時有人丟非指定垃圾袋包裏的垃圾下去,該經理對筆者說,都不知該怎麽辦。那只是一家小酒樓,如果是大酒樓,現時市道又不好,真不知怎麼捱。
在香港各區的街頭,普遍可以見到在拾荒的貧苦基層長者,當中不少是以此為生。(本文作者無雙直傳攝)
貧苦的基層長者,有些以拾荒為生,過去市民會掉一些能用的東西放在垃圾站一旁,讓拾荒者能選擇收拾回去用,甚至轉賣,各區都有所謂的「天光虛」的二手虛市,長者會擺賣拾荒回來的物品,可得微薄的收入,其他貧苦者也可以廉價買到其所需,而平時可能會買不起的,或不捨得買的。垃圾徴費後,這條卑微的經濟鏈看來可能會斷絕。
香港各區都有所謂的「天光虛」的二手虛市,不少長者會在此擺賣拾荒回來的物品以獲取微薄收入,其他貧苦者也可以在此以廉價買到生活所需日用品或衣物。本文作者認為,垃圾徴費後,這條卑微的經濟鏈看來可能會斷絕。(本文作者無雙直傳攝)
理想很豐滿,現實好骨感
港府制定及推行政策,往往只是自己想像得如何完美、如何好,但很多時因為不夠貼地而弄巧反拙。
以先前施政報告鼓勵生育派 2 萬元為例,政府明明是在派錢,自評是得分施政,但政策出台後,市民卻反而負評,因為制定政策者不了解群眾現今養育一個孩子的經濟和精神成本,會遇到的問題和困難有多少。垃圾徴費亦如是,本意是好的政策,但在制定政策時實地考察不夠,對市民處理垃圾的方式不夠了解,不考慮香港居往環境的實際情況,配套不足,但又想一蹴而就,被迫推遲了。推遲又以為,只是宣傳不夠,市民理解不足,加強宣傳和解說就可解決問題。
市民為何有強烈反應?政策施行是否合理?現實上能否做到?市民願意為環保付出多少代價?市民能真心接受的程度如何?需不需要調整政策?被批評配套不足是否只是增加配套就可解決問題?到現在市民那麽多疑問和不滿,提出了那麽多實際問題,仍然看不到政府有全盤佈局推行垃圾徴費政策和解決方法。
3 月 7 日,民主黨主席羅健熙於明報刋出了一篇文章,《如何說好香港「中心」的故事》,文中總結了歷屆港府都會有宏觀的藍圖指香港應該發展成什麼「中心」,但至今卻成事不多。筆者引用此文,可能會引起部分政圈朋友的不滿,但這卻是事實啊!說過了那麽多「中心」,香港搞得成嗎?香港只要搞成過去提出的宏圖大計中的任何一個「中心」也不至如此。
現在情況是,很多政策在推行時都是政熱民冷。政圈和民間之間是否有了鴻溝?是否有了隔膜?這個情況我們是否需要關注?在制定政策時能否吸收市民意見令到在具體實施時能充分反映?還是等政策要落實時,才發現有問題,去推遲,去補鑊?筆者寫此文、提出此等問題,也不過是希望香港日後能真正發展成獨當一面的某個「中心」,而不是成為「自我感覺良好中心」。
最後引用唐魏徴的一句名言:「有言在喉而不吐,不忠;有危以亂而不奏,亦不忠也。」
作者為學研社成員,著有《全球化多面體 我們如何面對》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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