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收費在香港鬧得沸沸揚揚,大家都認為這個立法極有問題,極難執行。我早前已在「堅料網」提出過如何「一招解決垃圾收費難題」,但當然會有成本和有代價。沒有代價的方法,我想不到。但我認為更深一層的,大家應該反思,這些年我們總是標榜環保、低碳、減排,到底是一種時尚,還是真有實效呢?
為什麼要搞垃圾收費?局長說:其他地方都做得到,無理由香港做不到。為何其他地方做我們就要做?是不是其他地方都做得很好?還是其他地方都「中咗招」?台灣在垃圾收費上走在香港前面,但我近日就睇到一條新聞,說「彰化縣員林國宅每年年終配合清潔週進行大掃除,近千戶居民將不用的家具、家電等集中丟棄,成為一座大型垃圾山,其中有些廢棄物品相尚可,吸引民眾去挖寶,成為另類的『免廢市集』」。看來推行垃圾收費多年的台灣,其實同樣存在執法問題,大家也是會趁機傾倒垃圾、逃避收費。也有一些論者說,日本的垃圾收費也做得不怎麼樣。
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任何法律都是如此,不可能十全十美。因此我認為,垃圾收費執法難,不是不能推行的理由。很多現成的法律都同樣執法難,難道都要一併廢除?問題應該回到立法原意、出發點上面。
用收費的方式推動大家源頭減廢,這個方向應該是正確和高尚的。問題只是,近年全球範圍內的這些減廢、減碳和環保運動,我認為是自我標籤的一種時尚運動居多,做騷多於實效。如果這種運動不會對大家的日常生活構成不變,也就罷了,如果會令大家困擾,那倒是有必要「較真」一下。
例如大家發現,雖然垃圾收費會押後,但去年10月18日通過《2023年產品環保責任(修訂)條例草案》,首階段在今年4月22日實施,次階段就在2025年,目的是管制即棄膠餐具和其他塑膠產品。受管制的用品種類繁多,包括泡膠餐具、飲管、攪拌棒、進食用具、碟、杯、杯蓋、食物容器、食物容器蓋,還有棉花棒、熒光棒、派對帽、雨傘袋、膠牙籤、牙線棒、酒店和賓館洗漱梳妝用品、非醫療用透明即棄膠手套等等。一時之間,大家都總能發現,原來有好幾樣自己平時都習慣使用的產品,很快就會退出市場。尤其類似牙線棒的一類用品,沒有其他可取代的東西,被不少網友吐槽。
不必大費周章強制立法
香港走塑走在最前,是因為香港人環保意識強嗎?但連一個月多30至50元的垃圾袋錢都不想給,似乎環保意識又不是那麼強。到底是強還是不強?如果是沒有代價的,可以自我標籤一番的,當然可以強;但如果要給錢,那就不強了。
上述事情背後,我認為有兩點值得反思:第一、垃圾收費當年在立法會通過,到現在又發現極有問題,政府有責任,立法會議員是否也有責任呢?這些減廢、走塑的條例,當年的公眾諮詢是不是沒有做好呢?第二、香港過去吸引人的地方是生活方便,今天香港被認為競爭優勢漸失,卻在走塑方便衝在最前,難道想將走塑打造為香港的核心競爭力?還是會因為香港生活不方便而消費進一步流失呢?
減廢、走塑,方向正確,但方向正確不代表就要立法強制執行,軟性的宣傳教育同樣可行。例如孝順父母、陪伴子女同樣是方向正確,但也沒有立法強制要求大家這麼做。減廢、走塑,至於要大費周章立法強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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